一、申请条件
参加边境旅游活动的来自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大陆居民及台湾居民
二、受理机关
北海市公安局边境旅游出入境接待大厅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防城港市公安局东兴出入境接待大厅
百色市公安局靖西出入境接待大厅
崇左市公安局凭祥出入境接待大厅
崇左市公安局龙州出入境接待大厅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
(三)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还需提交:
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1. 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2.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还需提交:
1. 监护人的委托书
2. 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五)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需提交
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证明 (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单位的公章)。
(六)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
1. 军官证
2. 士兵证
3. 警官证
4. 军校学员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日内签发。
五、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六、办理边境旅游出入境通行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