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上8点,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东兴市沿河大道带状公园旁违规停放一辆桂A牌的车,违反了《防城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依照程序,进行锁车、拖车,车主许某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言语激烈,态度恶劣,阻碍执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7月23日上午,许某被要求到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三小时法律法规的学习。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根据《防城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许某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过学习教育,许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城管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
东兴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处违中队副中队长扬富耀说:“下一步,我们将会加大执法力度,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违规停车等现象开展整治,为市民营造整洁、舒适的市容环境,助力东兴创文明城。”
“放荡不羁”的停车方式
不仅影响城市交通秩序
拉低城市整体交通文明素质
也对道路交通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要引以为戒,遵守规则
为东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