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工作人员1人(岗位1)、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1人(岗位2)及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1人(岗位3)。此次招聘的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招聘条件
工作人员要求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工作的疾病;
4.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一)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工作人员(岗位1)
专业不限,学历大专以上。有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手动档车辆,有在行政执法单位工作的相关经历者优先。
(二)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岗位2)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历大专以上,有公文写作基础。
(三)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岗位3)
工业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食品工程专业,学历本科以上,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如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人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笔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 7月3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包含近期生活彩照一张)、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起发至我局邮箱,邮箱地址:dx7688366@163.com。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二)工资待遇面议(含五险),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当地人民政府临聘人员待遇标准及实际工作时限予以发放。如有政策调整,依据政府相关政策予以调整。试用期按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待遇发放,食宿自理。未尽事宜,请与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0-7651123。
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岗位招聘计划表
2.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注:您可以点击链接下载报名表,提取码:rsve ;或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