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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五一”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3-04-28 18:20:30   来源: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关于规范“五一”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东兴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是消费旺季,为规范我市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消费环境,规范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稳定我市各行业市场价格,努力为经营者和消费者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维护我市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合法、诚实守信、质价相符、公平竞争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一)按规定依法诚信经营。

       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商超、酒店、集贸市场、客运及旅游景点等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对商品和服务落实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三)严禁价格欺诈。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禁止哄抬价格。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相关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二、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各行业经营者存在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各消费价格大幅度上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同时纳入征信体系,列入价格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对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通过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发改局、文旅局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来源: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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