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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08-17 19:22:09   来源:东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字体:

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标识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市直、驻东兴单位,各人民团体:

      按照自治区关于2021年下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维护好人民健康,进一步动员好、组织好、实施好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发放,营造新冠疫苗接种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接尽接标识申领条件

       对本单位及其管理的下属单位无禁忌症的18岁及以上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实行应接尽接,目标人群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接种完成率=已接种人数÷应接尽接人数×100%)。

       二、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单位

       (一)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市直、驻东兴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二)各村(社区);

      (三)各宾馆酒店、民宿旅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个体门店、车站码头、物业小区、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人群聚集、人流密集场所,原则上各类公共场所均可纳入申领范围。

       三、应接尽接标识申领时间

      (一)接种率达到“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申领条件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驻东兴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要在8月20日前申领,并张贴在单位门口明显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接种率未达“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申领条件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市直、驻东兴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疫苗接种任务并申领“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

     (三)接种率达到“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申领条件的各村(社区)和各宾馆酒店、民宿旅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个体门店、车站码头、物业小区、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人群聚集、人流密集场所要在8月31日前申领,并张贴在单位门口明显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接种率未达“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申领条件的各村(社区)和各宾馆酒店、民宿旅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个体门店、车站码头、物业小区、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人群聚集、人流密集场所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疫苗接种任务并申领“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

     (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视情况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专项督导检查,对数据遗漏、数据造假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应接尽接标识申报办法

     (一)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市直、驻东兴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报工作由各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各单位负责对本机关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无禁忌症的18岁及以上在职人员(含物业保安、保洁等人员群体)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自查统计,查漏补缺,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接种人员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的,可填报《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及《东兴市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花名册》,经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后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二)全市各村(社区)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报工作由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各村(社区)常住的无禁忌症的18岁及以上人员(含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等经济实体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群里)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自查统计,查漏补缺,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接种人员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的,可填报《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经镇党委、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后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三)各宾馆酒店、民宿旅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个体门店、车站码头、物业小区、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人群聚集、人流密集场所和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的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报工作按行业管理权限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经营场所由市场监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的宾馆酒店、民宿旅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个体门店、车站码头、物业小区、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人群聚集、人流密集场所无禁忌症的18岁及以上工作人员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自查统计,查漏补缺,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的,可填报《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及《东兴市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花名册》,按行业管理权限,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经营场所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后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四)适用于新冠疫苗已全程接种人员的“我已接种疫苗”标识,由有需求的单位负责按规格制作和发放。

       五、相关要求

       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张贴在单位或场所大门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工作,是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规定,精准深入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举措,请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东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就此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未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活动或因疫苗接种组织动员工作不力未能申请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简泊鞘,0770-7665569。

       附件1.《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

       附件2.《东兴市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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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编辑:陈君静

审核:黄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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