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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建筑工地节后如何进行复工开工?住建部门来解惑

东兴市建筑工地节后如何进行复工开工?住建部门来解惑

2009-01-08 00:00:00   来源: 【字体:

  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春节节后复工我市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我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筑工地复工开工的条件

  建筑工地在复产复工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防城港市建筑工地2020年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疫情防控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制定工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预案,明确各单位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人员、班组和工人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二)建筑工地要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温度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防疫物资。

  (三)项目部应设置必要的单独隔离观察室,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

  (四)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只保留一个大门,以便于项目专职防控人员检测进出人员体温等健康监测。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包括值班人员)必须戴口罩、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五)建筑工地必须有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人员登记考勤,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

  (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条件符合住建部门规定的复工开工要求。

  2、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2.按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报申请,并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3个工作日内审阅资料并现场核查,核查后向达到复工条件的项目批复开复意见,向未达到复工条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4.项目复工需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开复工自查报告;

  (2)建设工程开复工申请书

  (3)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自查表;

  (4)建设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自查表;

  (5)春节复工进场施工人员自查登记表;

  (6)建设工程扬尘防治10个百分之百自查表 

  (7)复工开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3、复工注意事项

  (1)复工时间一律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鼓励有条件的工地延迟复工时间,工人延期返工;

  (2)制定有复工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工地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包括疫情防控制度制定、疫情排查登记、工地卫生管理、疫情防控教育交底等内容;

  (3)加大对室外区域及办公场所的清扫、保洁及消毒力度,为作业人员及时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其工作、休息环境及劳动工作设备进行及时消毒,相关人员要主动加强自身防护;

  (4)各建筑工地要利用大屏幕、电子屏、横幅等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及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大力宣传。要指定专人每天及时掌握工人的身体状况,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症状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卫健部门进行报告,并及时送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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